首页>>政务公开>>政府机构>>正文


团委工作职责

【字体: 】【日期:2008-6-11 13:12:38  点击:】  【关 闭
团委工作职责
一、领导全镇共青团工作,受镇党委委托指导和领导镇青联和镇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对全镇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负责全镇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组织开展“双推”工作。
三、负责全镇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和文化活动规划,组织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行动,选树、表彰各条战线优秀青少年典型。
四、教育引导全镇团员青年树立正确择业观念,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组织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和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提高青年职工科技创新能力,为企业创效作贡献。
五、指导全镇农村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实施“三争一创”活动,提高农村青年科学文化素质。
六、研究、指导全镇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作用;精心实施爱心助学希望工程行动。
单位地址:港头镇幸福路,邮编:2221436
电话:0516-88561158
相关内容:
新沂市港头镇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苏ICP备08022188号
地址:江苏省新沂市港头镇 电话: 0516-88561118 传真:0516-88561158 Email:gtzf@gangt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