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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办公室 一、宣传、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编制镇域内村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村庄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 三、严格按规划实施,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负责镇范围内各类村镇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 四、负责全镇范围内农村个体工匠及按图施工的管理,严格控制无证及无设计图纸施工。 五、镇域范围内的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六、全镇范围内的农村房屋的产籍产权管理。 七、负责全镇范围内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八、查处全镇范围内的违章建筑。 九、收缴规划建设中各类有关费用。 十、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地址:港头镇幸福路,邮编:2221436 电话:0516-88561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