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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村级经费预算批复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11-11-22 12:27:19  点击:】  【关 闭

港政发[2011]15号


关于下达村级经费预算批复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促进村级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新沂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下达村级经费批复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各村2011年村级经费预算批复如下:见附表。
各村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村级经费预算的,须报镇财政所、农经中心、民政办,层层上报审批。
附表一:港头镇各村村级经费预算审批表
附表二:港头镇各村村级经费收入预算审批表
附表三:港头镇各村村级经费支出预算审批表


                                二0一一年七月十日

抄报:新沂市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办公室 
新沂市财政局   
新沂市委农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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