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通告>>正文


关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

【字体: 】【日期:2008-6-11 13:03:32  点击:】  【关 闭
关于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

港政发[2004]15号

各村民委员会,镇直镇办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迎接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对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大检查,根据市政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关系到人民的安居乐业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尤为重要,是各级政府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二、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基本农田管护水平
1、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镇长为全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本村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镇与村、村与组、组与户要签订基本农田责任状,确保本镇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数量,进一步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国务院基本农田“五不准”规定:一是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二是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三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四是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五是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3、从严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严禁侵占基本农田。非农业建设,严格落实“三个不报批、一个从严”:即凡是不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 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镇建设用地,一律不报批;凡是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一律不报批;凡是没通过建设用地预审的,一律不报批;从严控制规划修改和调整,除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外,不得擅自调整规划,减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4、进一步加大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力度,确保本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土地复垦开发整理规划,今冬明春要做好西片的土地整理工作,确保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基本农田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同时因地制宜地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加强基本农田水利、供电、林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使有效耕地面积不断增加,质量不断提高。
5、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网络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破坏侵占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各村基本农田管护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基本农田保护网络的作用,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对发现有破坏、侵占基本农田行为的,及时反映。国土资源、农林、水利等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各司其职,要与各村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破坏侵占基本农田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案件的,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不力的,要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领导,把我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分管土地工作的副镇长为正、副组长的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张长征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农技站张同稳担任。国土资源所、农技站、林业站、水利站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实施此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目标考核,全面兑现奖惩。为确保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要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形成市、镇、村、组、户五级联动的基本农田日常管护网络。镇长为全镇基本农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各村委会主任为各村基本农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国土资源所所长为本镇基本农田保护直接责任人。在每年底,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基本农田的保有量、网络建设、保护标志以及有无违法占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实行百分考核。凡发现有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现象的,对村委会主任实行一票否决,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的好的单位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港头镇人民政府
                                           二00四年四月三十日

抄报:市政府
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附:港头镇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周树军    镇长
副组长:刘洪楼    副镇长
                马淑琴    副镇长
成    员:徐晓军    农经站站长
张长征    国土资源所所长
张同稳    农技站副站长
王荣永    林业站站长
张成卫    水利站站长
陈云龙    规划办公室主任
相关内容:
新沂市港头镇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苏ICP备08022188号
地址:江苏省新沂市港头镇 电话: 0516-88561118 传真:0516-88561158 Email:gtzf@gangt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