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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尊重和鼓励党员交纳“特殊党费”。
《通知》指出,要把支援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全市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中组部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紧急行动起来,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为做好今后的各项工作增添动力。要向灾区人民伸出紧急援助之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急灾区人民之所急,解灾区人民之所难,积极参加为灾区捐款、捐物等活动,传递一份关爱,贡献一份力量,把温暖送到受灾群众中去,努力帮助和支持灾区治病救人,共渡难关,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通知》指出,要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由市委组织部统一扎口,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的,由市委组织部代收后,直接交****中央组织部代转。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市委组织部代收后,通过银行汇至****江苏省委组织部统一转交灾区党组织。
《通知》指出,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维护稳定。全市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关注灾情、心系灾区的同时,要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实际工作中,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力求实效,以促进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支持抗震救灾,服务全国大局。 |